山东8岁童网购荔枝风波:万元订单背后的法律与消费权益之思

山东8岁儿童偷花万元网购荔枝遭货不对板,律师指出商家虚假宣传构成违约,家长因孩子无民事行为能力可依法要求全额退款,事件引发对消费教育和市场监管的反思。

一、万元荔枝订单:孩子的“报复性”消费

在山东聊城,发生了一件令人咋舌的事情。8岁的小男孩白某某,因家人没同意购买荔枝,竟偷偷用家长的账号进行网购。4月28日,他一下子下单了26箱“妃子笑”荔枝,每箱5斤,售价399元,总共花费10369元。当被问及为何这么做时,孩子天真地表示:“说不好听的就是报复家长,你不让我买,我就偏偏要买,我可以一下子买好多,我看你怎么弄。”这看似孩子气的想法,却引发了一场不小的消费纠纷。

孩子的父亲白先生,在孩子网购的次日早上,发现商品未发货时便申请退款,然而却遭到了商家的拒绝。白先生全程录制了开箱视频,当打开箱子时,却发现里面装的并非宣传中的“妃子笑”荔枝,而是桂花香荔枝。白先生联系发货方,发货方称接到订单就是26箱桂花香,并解释“妃子笑荔枝是一个高端的品种,它的外观是带刺的那种,比较平滑的是桂花香,它的价格差距很大,一斤价格都差8倍了”。

二、货不对板与立案调查

白先生保存着这26箱荔枝,但由于冰箱空间有限,一部分荔枝已经坏掉。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称,商家愿意赔付4000元,但消费者诉求全额退款,目前尚未达成一致。相关部门表示,此事已立案调查并对双方进行调解。

这起事件中,“货不对板”的情况十分明显。商家宣传售卖的是“妃子笑”荔枝,这是海南新鲜且相对高端的品种,而实际交付的却是桂花香荔枝。这种行为不仅让消费者遭受了经济损失,也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三、律师解析:违约与虚假宣传

6月17日,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潇湘晨报记者进行了专业分析。从法律角度来看,商家宣传售卖“妃子笑”荔枝,实际交付普通荔枝,明显未按约定提供商品,这构成了违约。同时,商家的这种行为还构成虚假宣传。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所以,现在小孩的家长要求全额退款是合理的诉求。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网购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8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进行的网购行为,因主体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家人发现后申请退款,即便商家未同意仍发货,基于交易无效,家人可拒绝追认该交易,要求商家退款。

商家应退还货款,若货物已发出,可协商退回货物、商家退款的流程。这一分析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也为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提供了法律依据。

五、事件反思:消费教育与监管的重要性

这起事件不仅仅是简单的消费纠纷,它还反映出了消费教育和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对于孩子来说,家长应该加强对孩子的消费教育,让他们明白金钱的价值和合理消费的重要性。同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支付信息,避免孩子进行不必要的消费。

从市场监管的角度来看,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商家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后续展望:合理解决纠纷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解,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既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能让商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对于白先生一家来说,他们希望能够全额退款,挽回经济损失;而对于商家来说,也应该积极承担责任,妥善处理这起纠纷。

这起山东8岁小孩网购荔枝的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消费日益便捷的今天,我们既要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也要提高警惕,增强法律意识和消费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公平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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