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与娃哈哈千亿争产案:国际信托法视角下的核心争议剖析

娃哈哈家族争产案因一份神秘《委托书》、三个离岸信托及超18亿美元香港银行资产引发,香港高院冻结令将纠纷推向高潮,国际信托法权威大卫·海顿教授剖析核心争议,指出存在有效信托认定、宗庆后离世后信托困境、宗馥莉律师本金收益主张缺陷、家族传承规划混乱、PTC私人信托公司角色错位等问题,警示民企家族传承需重视专业规划与法律指导。

在商业的宏大舞台上,娃哈哈集团一直是备受瞩目的巨头。然而,宗庆后家族的争产纠纷却如同一颗深水炸弹,将家族内部的矛盾与复杂公之于众。一份神秘的《委托书》、三个离岸信托以及超过18亿美元的香港银行资产,构成了这起争产案背后错综复杂的跨境信托架构。香港高等法院的一纸冻结令,更是将这场纠纷推向了高潮。这起案件不仅关乎娃哈哈家族的财富分配,更对中国民营企业家族传承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为此,我们特邀国际信托法权威、前加勒比海共同体上诉法院首席大法官大卫·海顿教授深入探讨此案。

信托谜团:委托书与确认函的法律效力

在这起争产案中,首要的关键问题是是否存在有效信托。海顿教授分析指出,宗庆后与宗馥莉签订的《委托书》第3、4条与宗馥莉签署的《确认函》共同构成了普通法下的明示信托(express trust)。宗馥莉通过BVI公司持有香港汇丰银行“特定资产”和其他银行资产,并且肩负着待执行信托(executory trust)中受托人的责任。她需要设立A、B、C三个离岸信托,而完成这一义务后,“其他银行资产”将完全归宗馥莉个人所有,她可以任意处置。

“信托的待执行性质非常关键,”海顿教授强调,“这意味着受托人负有设立三个具体信托的积极义务”。这种待执行信托的性质,使得整个案件的法律关系更加复杂。受托人宗馥莉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信托的设立工作,而这一过程涉及到众多法律程序和规定。如果她未能按照要求完成,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影响到各方的权益。

未竟之事:宗老离世后的信托困境

宗庆后在信托尚未设立完成时就去世了,而且没有留下世俗意义上的信托合同,这无疑给案件带来了新的难题。海顿教授援引《Underhill & Hayton信托法》(2022年第20版)中的观点,待执行信托(executory trust)不应像已执行信托(executed trust)那样严格解释。

根据“平等即公平”(Equality is Equity)原则,推定家族每一支系(三个分婚生子女)享有该账户上本金和收益的三分之一权益。但法官很可能考虑委托人在2024年1月向郭虹表达的意图——即每个信托7亿美元。这一意图也体现在2024年3月14日的协议中,当时家族成员试图解决关于财产分割的争议。

宗老的离世使得信托的设立进程戛然而止,原本计划中的信托架构未能完整呈现。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各方的权益成为了一个棘手的问题。法官在裁决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委托人的意图、家族成员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等。这不仅考验着法官的专业能力,也对家族成员的耐心和智慧提出了挑战。

本金与收益:宗馥莉律师主张的致命缺陷

宗馥莉的律师主张只有收益部分是信托,18亿本金部分不是信托,因为宗老先生要设立的是“不动本信托”。然而,海顿教授直斥这种说法“毫无根据,而且非常荒谬”。在现实中,不可能存在一项财产性权益中,只有信托收益是信托财产而相关的本金不是信托财产的情况。如果受益人对本金没有财产上的权益,就无法追索本金,确保收益产生且不流失。

海顿教授用了一个生动的比喻:“这就像只要树结的果实,却不要树本身。没有树,何来果实?”这个比喻形象地说明了本金和收益之间的紧密联系。本金是收益的基础,没有本金,收益就无从谈起。宗馥莉律师的主张割裂了本金和收益的关系,不符合信托法的基本原理。这种错误的主张可能会导致家族成员在财产分配上产生更大的分歧,进一步加剧争产案的复杂性。

规划之殇:千亿传承为何陷入混乱

宗老先生的传承规划为何会陷入如此混乱的局面呢?海顿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个家族或各方的顾问在很多方面都没有考虑清楚,这是一个异常混乱的安排。” 另外,家族第一代在传承这件事上的认知水平也存在很大问题。

他举例说明,香港信托没有反永续规则,所以目前文件中“子女”(children)应该是“后代”(issue),但如果后代灭绝了呢?相关设计考虑得非常不充分。缺乏专业规划使得本应平滑的财富传承变成了激烈的法律战,令人扼腕。财富传承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专业的规划和指导。家族顾问应该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制定出合理的传承方案。而家族第一代也应该提高对传承规划的认识,积极参与到规划过程中,确保财富能够顺利地传承给下一代。

结构危机:PTC私人信托公司的角色错位

本案中设想的PTC(私人信托公司)结构也存在严重问题。根据协议第5条,三个信托的受托人是一家PTC,宗馥莉是唯一股东,“其他角色”由家族律师担任。信托设立并运行后,“预期”(无法律约束力)PTC将任命专业受托人取代当前受托人。

非常关键的一点在于,一旦PTC被专业的受托人替换,宗馥莉将失去所有管理影响力,她在三个信托中不能保留任何与自己或自己小家庭相关的利益,只可以获得那家BVI公司在“其他银行的资产”。海顿教授建议:“对于宗馥莉而言,最明智的做法是不设立PTC公司,而是直接任命专业受托人,这样做她可以履行自己的职责尽快让三个待执行的信托运转起来;因此她和她的顾问本应尽快咨询专业受托人准备三个信托的条款,以便在过渡阶段后顺利接管。”

PTC结构的初衷可能是为了更好地管理信托资产,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角色错位的问题。宗馥莉在PTC中的地位和权益在信托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这不仅影响到她个人的利益,也可能对整个信托架构的稳定性产生影响。家族在设计和选择信托结构时,应该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结构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娃哈哈千亿争产案是一个典型的家族财富传承纠纷案例,涉及到信托法、继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通过国际信托法权威大卫·海顿教授的深入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起案件背后隐藏的复杂法律问题和家族内部矛盾。对于中国民营企业来说,这起案件是一个重要的警示,提醒他们在家族传承过程中要重视专业规划和法律指导,避免因规划不当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这起案件也为我们研究跨境信托架构和家族财富传承提供了宝贵的案例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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